小愷透過保險經紀人公司向保險公司以自己為要保人,以自己的女兒小馨(剛滿7歲)為被保險人,投保變額萬能壽險。然該投資型保單未經過被保險人小馨親自簽名,由法定代理人小愷在簽名欄位簽名。事後,小愷因不滿此保險業務員招攬該保險契約時誇大投資報酬率,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、評議,進一步提起訴訟,主張該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親自簽名。試問,該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?
- Jul 21 Tue 2020 18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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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亡保險,被保險人未親簽之法律效果
案例
小愷透過保險經紀人公司向保險公司以自己為要保人,以自己的女兒小馨(剛滿7歲)為被保險人,投保變額萬能壽險。然該投資型保單未經過被保險人小馨親自簽名,由法定代理人小愷在簽名欄位簽名。事後,小愷因不滿此保險業務員招攬該保險契約時誇大投資報酬率,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、評議,進一步提起訴訟,主張該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親自簽名。試問,該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?
小愷透過保險經紀人公司向保險公司以自己為要保人,以自己的女兒小馨(剛滿7歲)為被保險人,投保變額萬能壽險。然該投資型保單未經過被保險人小馨親自簽名,由法定代理人小愷在簽名欄位簽名。事後,小愷因不滿此保險業務員招攬該保險契約時誇大投資報酬率,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、評議,進一步提起訴訟,主張該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親自簽名。試問,該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?
- Jun 09 Tue 2020 11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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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害配偶權-私人不法取得之證據
- Jun 03 Wed 2020 17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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貪污治罪條例中「回扣」、「賄賂」?
- Jun 03 Wed 2020 12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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貪污治罪條例與證人保護法,減免其刑之適用?
小成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項第1項第3款之罪,於偵查中自白,經檢察官同意小成使用證人保護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。小成除於偵查中自白外,又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。審理結果,法院認為小成同時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及證人保護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,此時應如何適用減免之規定?
- May 28 Thu 2020 11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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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有人在分割共有物訴訟中死亡,該怎麼處理?
- May 20 Wed 2020 15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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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割共有物訴訟,共有人於起訴前已死亡之情形,如何處理?
A地在日據時期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5人共有。甲死亡後,其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,A地之地籍謄本登記之共有人仍為甲。乙之繼承人繼承A地後,欲分割該地,因無法協議,因而訴請法院裁判分割共有物。有關共有人於起訴前死亡之部分,實務上如何處理?
- May 17 Sun 2020 22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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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割共有物訴訟過程中,共有人失蹤時,該怎麼辦?
甲、乙、丙為A地之共有人,因雙方對於A地如何分割協議不成,訴請法院裁判分割。於法院程序進行中,甲因出海捕魚,幾個月未回,陷入生死未明之情形。此時,有關分割共有物之當事人適格問題,該如何處理?法院是否能對甲為公示送達,讓訴訟程序繼續進行?
- May 13 Wed 2020 11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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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割共有物訴訟進行中,共有人之一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,是否構成權利濫用?
事實
A地為甲、乙、丙、丁四人共有,因無法協議分割,故向法院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。分割共有物事件審理過程中,於第一審判決宣判後,尚未確定前之上訴期間,共有人丁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最高限額於戊(即共有人丁之父親所持有之公司)。甲對丁、戊提起訴訟,丁之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行為構成權利濫用嗎?法院之判斷為何?
A地為甲、乙、丙、丁四人共有,因無法協議分割,故向法院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。分割共有物事件審理過程中,於第一審判決宣判後,尚未確定前之上訴期間,共有人丁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最高限額於戊(即共有人丁之父親所持有之公司)。甲對丁、戊提起訴訟,丁之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行為構成權利濫用嗎?法院之判斷為何?
- May 12 Tue 2020 12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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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務機構工友適用勞動基準法前後之工作年資退休金計算方式
- Apr 30 Thu 2020 11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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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聞證據之證據能力-檢察官未詰問
- Apr 10 Fri 2020 11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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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會把小孩的親權會判給我嗎?
小珊因小昱於婚後外遇不斷及酗酒,雙方因此爭吵不斷,欠缺良性溝通。小昱不願和小珊離婚,小珊想訴請法院裁判離婚,又擔心未成年子女小寅的親權落入較有經濟能力的小昱這一方,法院會因為小昱經濟能力較佳,就把小寅親權判給小昱嗎?
